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在21A07教室成功举办了法学系示范观摩课教学活动。本次活动由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书记邓光君主持,叶菁老师担任主讲,讲授《物权法》课程。学校督导李福安教授,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冯伟林、副书记侯彩云、院长助理王小丹,法学系主任黄梅,以及法学系的陈向军、汪火良、李丽、陈细田、余楠老师,肖晶老师和江代维等多位教师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就示范课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物权法》是面向法学专业本科开设的专业必修课。本次公开课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此次示范课主要围绕“居民能否在入户门上方安装摄像头”以及“是否能将小区绿地改成公共停车位”等两个案例展开,首先带领学生们明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学习目标,即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殊形态、性质,掌握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的特征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接着介绍了共有部分的范围、业主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讲授了共同管理权的内容,分析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为管理组织是如何产生、以及实现其组织保障职能,最后就业主大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进行了讨论。
课后,法学教研室的教师们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全体教师一致认为叶菁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有效地融合了雨课堂等网络教学工具,此举显著提升了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案例教学法,叶老师成功实现了课堂的翻转,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这些做法不仅丰富了学生的学习经历,还实现了德育与法学教育的有机结合,以及学习与创新的统一。此外,教师们还共同探讨了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和限制,并就如何更新教学内容、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最后,教学督导李福安教授对叶菁老师所采用的教学模式及其激发学生积极性的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提出,若该课程意欲申报省级教学创新大赛,尚需在案例深度挖掘与完善方面做出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