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晚6点,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黄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黄石市委法律顾问、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旭红莅临我院,在人文楼B305会议室为我院2019级、202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做了题为“律师法律文书写作”的讲座。
江旭红主任从业28年,先后获得过全国律协“2008-2011年度全国优秀律师”、湖北省“AAA”信用级律师等荣誉。讲座过程中,江主任将自己多年从事律师的宝贵经验及心得体会分享给法硕学生,使学生受益匪浅,有益于提升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此次讲座内容分为法律文书、常见律师法律文书写作两个部分。
1.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或法律授权的专门组织,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在处理各类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首先,一个基本的法律文书必须具备两个特性。即格式的规范性和效力的稳定性。其次,法律文书的制作也要注意一下六个部分:1.主旨,一篇文书的制作目的和其中心观点必须客观、正确、鲜明。2.选材,法律文书的选材要注重事实材料客观性与法律条款的针对性。3.结构,文书写作的结构要注重严谨性和完整性。4.表达方式,法律文书写作的表达方式主要有叙述、议论、说明三种方法。5.言语交流规则,文书写作的过程中注意语言词汇的专业化,语言的理性化,语言的书面化。6.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总体来说法律文书写作要严格遵循格式,客观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并且要具备有力的逻辑说理。
2.常见律师法律文书写作
首先,江律师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法律文书写作的概念,功能,分类。其次,江旭红律师还分别介绍了民事诉状、保全申请书、民事答辩状、证据目录、质证意见、代理词、上诉状、再审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刑事辩护词等文书的写作格式及基本要求。
最后,江律师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讲座,可以学到许多法学论文写作的方法。(2020级法硕张晓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