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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1年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学生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526

2021-2022学年,我院学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理念,锐意进取,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围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思路主线,在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习标兵”“社调活动积极分子”“青年志愿服务之星”“‘菁英’学干”“文体之兵”“创赛新星”的相关通知》,经研究决定:

授予彭威等19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习标兵”称号;

授予黄伊慧等19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社调活动积极分子”称号;

授予肖桢等21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青年志愿服务之星”称号;

授予杜冰慧等12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菁英学干”称号;

授予张洁等20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文体之星”称号;

授予陈利建等19名同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创赛新星”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体同学以先进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上进,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件1.2021年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名单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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