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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李毓芳等70名同志为第66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次数:552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拟确定李毓芳7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李毓芳、靳孔熔、胡光莹、刘洁琼、霍晨、黄萌、陈昕、崔杨晨曦、张冰艳、冯文卓、李泽东、张可歆、鲁鳗、董鑫茹、陶嘉慧、王蕊、童思涵、范雨寒、郭乐、胡爽、刘典、乔硕媛、贾鹏程、山紫琦、田肸、康壹然、王囡、程瑄、徐智慧、宋文欣、邹玲、孙婷婷、辜姝哲、黄瑶、夏心宇、杨欣茹、史欣怡、梅爱玉、夏书颜、程梦晴、刘志茹、姜晨欣雨、林晨婧、于倩倩、杨洋、李晓艳、靳兴隆、陈文慧、钱明凤、赵曼、华云云、张海娟、杨小佳、莫柳玉、成克平、刘唱、姜涵木、高洁、余闽清、李梦、黄益菲、赵倩瑜、沈德钰、马帅赟、王凯、范毅萍、栗琳琳、符滢娉、魏晴晴、李甜甜

公示时间为202344日至410日,公示期7天。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应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支部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15072057626(李老师)

    箱:3485608391@qq.com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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