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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285

2022-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2022-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一、学科与专业

学习形式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所属学院

全日制

0202应用经济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020203财政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二、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以服务湖北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我国新时代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能在区域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等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具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系统地掌握应用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掌握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并熟练使用一至两门统计软件,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阅读经济学专业外文文献。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三、学制与学分要求

1.学习年限: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2.学分要求:应修满课程学分31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7学分,专业必修课13学分,公共选修2学分,专业选修4学分,实践环节5学分),同时完成校内外所有实践环节,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申请学位。

四、课程设置方案

31学分(公共必修7学分,专业必修13学分,选修6学分,实践环节5学分



课程体系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教学形式

考核方式

开课选修要求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

X0000GB-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1

讲授

考试

研院

X0000GB-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2

讲授

考试

研院

外国语

X0000GB-03

外国语1(综合英语)

2

32

1

讲授

考试

研院

X0000GB-04

外国语2(英语口语)

1

16

1

讲授

考试

研院,外教

X0000GB-05

外国语3(学术英语)

1

16

2

讲授

考试

本院



小计

7






一级学科基础课

所有二级学科

X020200-01

中级微宏观经济学

3

48

1

讲授

考试

9学分

X020200-02

中级计量经济学

3

48

1

讲授

考试

X020200-03

经济学研究方法论

2

32

1

讲授

考试

X020200-04

论文学术规范与写作指导

1

16

1

讲授

考试


小计

9





二级学科专业课

区域

经济学

X020202-01

中级区域经济学

2

32

2

讲授

考试

4学分

X020202-02

区域经济分析方法

2

32

2

讲授

考试

财政学

X020203-01

财政理论与政策

2

32

2

讲授

考试

X020203-02

税收理论与政策

2

32

2

讲授

考试

产业

经济学

X020205-01

中级产业经济学

2

32

2

讲授

考试

X020205-02

产业组织理论

2

32

2

讲授

考试



小计

4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X020200-05

应用经济学前沿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4学分

X020200-06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07

数字经济与产业创新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08

乡村振兴与农业发展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09

产业集聚与区域发展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0

低碳经济与绿色发展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1

经济统计预测与决策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2

公共投资理论与实践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3

区域发展战略与规划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4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5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7

空间计量经济学

1

16

3

讲授

考查

X020200-18

政府预算与绩效管理专题

1

16

3

讲授

考查


小计

4





公共选修课

X0000GX-01

管理公文与申论写作

1

16

2

讲授

考查

2学分

X0000GX-02

计算机实用技术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03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05

管理与沟通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06

信息技术与应用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09

认识新能源汽车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0

文献管理与论文写作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1

信息艺术设计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2

太极与养生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6

作为文化的音乐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7

走进中国传统造物的审美世界

1

16

2

讲授

考查

X0000GX-18

能量流瑜伽

1

16

2

讲授

考查


小计

2





实践环节

X0202SJ-01

暑期社会实践

1

>1

1-5

实践

考查

5学分

X0202SJ-02

专业学术活动

2

>6

1-5

实践

考查

X0202SJ-03

三助”实践(助教、助管、助研)

1

16

1-5

实践

考查

X0202SJ-04

三习”实践(见习、研习、实习)

1

>2

1-5

实践

考查



小计

5








共计

31






五、实践环节要求

实践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学分,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暑期社会实践(1学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不少于7天,完成1篇调查报告,由学院根据活动记录考核。

2.专业学术活动(2学分):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不少于6次,主讲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学术报告内容可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调研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等形式,由学院根据活动记录考核。

3.“三助”实践(1学分):参加学校安排的助教、助管、助研实践,不少于20小时,由学院根据活动记录考核。

4.“三习”实践(1学分):参加校外“三习”实践(见习、研习、实习)不少于15天,由学院根据活动记录考核。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硕士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一年左右时间从事科学研究或学位论文工作,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通过文献阅读、调研,和导师交流、研讨等方式确定论文选题。硕士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确定论文选题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前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报告答辩会,答辩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本项工作在第4学期初完成。

2.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学位论文工作实施前进行,未通过中期考核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本项工作在第5学期初完成。

3.论文撰写与预答辩。申请人应按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理论与应用价值,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3万字。申请人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本项工作在第5学期末完成。

4.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申请人应提交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后按规定组织学位论文校外专家盲审,盲审通过后方能参加论文答辩,本项工作在第6学期初完成。

5.学位论文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检测与评审并定稿的学位论文,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本项工作在第6学期末之前完成。

6.科研成果要求。在国内外正规学术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一篇以湖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个人为第一署名(或导师第一署名、个人第二署名)、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著作或专业教材;或主持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参与完成导师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科研奖励;或获得一项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获得一项本学科领域的专利授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本项工作在第6学期毕业资格审查前完成。

7.授予学位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具体按《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七、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采用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对所指导的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学习与研究工作等方面全面负责。导师应在充分了解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取向、个性特点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个人培养计划;全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导师有义务为学生毕业、就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


方案
执笔人


分管
院长


院学术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