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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师参加“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6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法治文明与新时代社会治理交融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经天津市法学会批准,由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社会科学院承办的“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于20231119日在天津举办。我院王小丹老师和2023级法律硕士生杨姿受邀参加本次学术论坛。

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钟会兵教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张勤教授、中国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侯欣一教授、浙江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教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冠梓研究员、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等多位专家在开幕式中致辞。侯欣一教授在致辞中概括了“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会议主题对于学术研究和实践发展的重要价值,阐述了法律史学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交叉研究与融合碰撞对于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论坛为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学者相互交流、相互启发提供了新的平台,是法学界对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互动关系的有益探索,大家相互启迪、交流互鉴、集思广益、群策群智,在思想碰撞中升华认识、在学术研讨中不断凝聚共识。


  19日下午同时举行了两个平行论坛,分别围绕“法律制度与治理传统”和“‘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市法学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天津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报》杂志社、《天津社会科学》杂志社、《天津法学》杂志社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天津市人大、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司法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在校博士生、硕士生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交流。我校参会代表王小丹老师为分论坛二“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进行学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