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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受调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次数:10


一、学院简介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创始于1974年学校设立的政治系,2003年更名为政法经济系,2008年调整为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法学院。2019年,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组建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目前,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优秀人才辈出,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综合实力最强,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资源环境”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湖北省高等学校“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等12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经济学、法学2个省级一流专业。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2024年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预计有一定名额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学科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要求

0202应用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1.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2.仅接受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3.接收专业为0202应用经济学、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0256资产评估。

020203

财政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351法律

035102

法律(法学)

 1.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2.仅接受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3.接收专业为035102法律(法学)、0301法学。

1252公共管理

125200

公共管理

 1.符合调剂基本条件;

 2.仅接受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3.考生须为定向就业;

4.接收专业为1252公共管理、1251工商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


三、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申请调剂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1.国家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调剂志愿,选择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并确认(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信息填报的调剂申请无效)。

2.我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和我院网站(https://emc.hbnu.edu.cn/)相关公告。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120011070128468@qq.com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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