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经济管理与法学院严格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4〕8号)中《湖北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师发〔2022〕1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经过个人申报、民主推荐、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同意推荐胡蝶同学申请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b305反映。联系人:崔梦川。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