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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周勇飞教授合作承担的《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草案)》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5-02-17 浏览次数:11



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由我院周勇飞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宝教授共同承担的2024年立法项目——《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21条,将于202531日起正式施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作为全国超大规模城市,同时也被生态环境部纳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同时,结合2020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新理念和新要求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其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资源化利用、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挑战。为积极应对这些挑战,推进武汉“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迈向新台阶,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治建设,明确将《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纳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并于2024年调整为正式项目,旨在为武汉“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院周勇飞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宝教授于20235月受武汉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委托,共同主持承担《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为确保该《办法》的科学性、实用和前瞻性,立法团队全程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针对这些反馈意见,团队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据此对《办法》进行了多次细致的补充和完善,最终圆满完成了《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起草工作。

为了避免与武汉市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等方面已经出台的相关立法内容上的重复,该《办法》采取了“小切口”立法模式,内容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重点明确了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固体废物监管中的职责;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以及污泥等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关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以及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明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院周勇飞教授着力强化校内校外学术科研团队的培育与融合,特别是在生态环境法治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我院法学学科建设水平,推动法学学术研究与地方法治服务紧密结合。这种跨校际的合作模式,为我院在生态环境治理研究方面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