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鼓励同学积极报考研究生,现开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用报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我院2021级全日制本科毕业年级学生,已完成2025年研究生报名并缴费成功且报考单位为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二、报销标准
根据实际缴费金额据实报销,每人限报一次。
三、报销条件
(1)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
(2)提供真实、完整的报名缴费凭证;
(3)无违纪处分或学术不端行为;
(4)未获得其他单位重复资助报名费用。
四、报销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报名费报销申请表,并提供缴费截图与成绩单。
(2)班级汇总: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收集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上交。
(3)学院审核: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经费发放:报销金额通过财务系统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包括:
(1)报名缴费截图或缴费发票(电子版+纸质版);
(2)成绩单截图。
(3)报销申请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
2.提交时间:2025年4月5日至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由学习委员(或其他班干)统一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追责并取消资格。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梅老师,电话:18671135344。请所有申请报销的同学加入QQ工作群1044511388。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