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根据《湖北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湖北师范大学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湖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湖师发〔2017〕39号)、《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含“湖师发〔2019〕77号”、“湖师学〔2023〕26号”“湖师学〔2024〕23号”)、《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5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位授予条件对每一名毕业生逐一核查。经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至6月15日三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714-6510037
3-湖北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
4-湖北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xlsx
5-湖北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拟不予毕业、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7-湖北师范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