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审议,现将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5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0日-11月3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地址:人文楼21B305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