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湖师学〔2024〕42号)规定,经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学校审批并公示无异议,我院刘莹、涂钧威、何文君、陈葳、陈琪、冉旭、黄峥嵘、李彦昀、刘树文、郭乐、何洋、康壹然、李娟、林慧玲、明雅洁、彭俊杰、王琪怡、张子豪、王偲、张莉曼等20名同学荣获2025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特此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续写华章。全院学生要以优秀毕业生为榜样,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为学校和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0617关于表彰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pdf